延誤4個小時即可理賠。航空公司實行航班晚點4小時以上,安排休息場所;在原預定航班離站時間后4-8小時(含8小時)內,除了安排休息場外,還要提供等值補償。
航空延誤險賠付范圍如下:
1、由于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機械故障,***、劫持,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流量控制等原因而導致原計劃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均在賠償范圍;
2、如果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誤,旅客有權申請航空公司與保險公司的雙重賠償,二者并不沖突。
以下四種情況下航空延誤險不會理賠:
1、因被保險人自身原因導致航班延誤或者航班取消的;
2、原預訂航班被取消的;
3、飛機原定出發(fā)時間不在保險期間的;
4、在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乘坐多個航班,則不同班次的延誤時間不累計計算。
飛機延誤險申請方法:
1、被保險人必須在30天內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理賠;
2、填寫申請表,提交保險單以及個人的身份證明,出示航空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出具的延誤時間及原因的書面證明,出示商務旅行證明等資料;
3、資料遞交齊了之后,在10日內得到保險公司的回復;
4、如果審核通過,保險公司會按照賠償標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