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當然取保候審。有法律所規(guī)定的條件,必須在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危害社會的危害性的時候才能夠進行舉報候審,當然學保候審期間也存在很多問題,很多人比如說,想知道。取保候審期間工資待遇的規(guī)定是什么?
一、取保候審期間工資待遇的規(guī)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jù)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因此,取保候審也屬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單位也可以與其中止勞動關系,不支付工資。當然,如果該職工在取保候審期間向單位提供了勞動義務,單位應當至少保留其最低工資待遇。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法定規(guī)定:
(1)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即公安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即不得離開本人居住地周圍的一定區(qū)域,“市”,是指縣級市,不設區(qū)的市,不是指地級市、設區(qū)的市。這就是說,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需要離開自己所居住的區(qū)域到外地去,只有經(jīng)過公安機關的批準,才能離開,否則便是違反了規(guī)定。此外,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公安機關在批準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這主要是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沒有終結以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隨時都有可能對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訊問,核實證據(jù),對案件開庭審理等等。為了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規(guī)定被取保候審人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是非常必要的。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機關采用傳訊方式通知他們到案。被取保候審人在接到傳訊后應當及時到案,才能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被取保候審人不得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脅、恫嚇、引誘、收買證人不要作證或者不要誠實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審人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羈押的便利條件與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統(tǒng)一口徑,或者隱匿、銷毀、偽造與案件有關的證據(jù)材料。
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上述規(guī)定,已交納保證金的,首先沒收保證金,然后根據(jù)不同情形,分別給予處理。對于違法情節(jié)較輕,不需逮捕,允許再次取保候審的,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或者提出保證人;對于違反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不允許再取保候審的,應當采取監(jiān)視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規(guī)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將保證金退還本人
二、打官司的費用
1、訴訟費(有可能產(chǎn)生鑒定費)
一般由原告先墊付訴訟費,案件審理完結后判決書會根據(jù)原被告各方責任大小判決分擔訴訟費,完全敗訴的一方一般會被判決承擔全部訴訟費用(鑒定費)。
2、律師費
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的是,取保候審的期間,用人單位對于被取保候審的勞動者也應當保持最低的工資標準。除此之外,小編在這里也給大家介紹一下打官司的相關費用,具體的也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