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手機怎么處理?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的,其手機由看守所登記并統(tǒng)一保管。一般情形下,看守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xiàn)金由看守所登記并統(tǒng)一保管。
《看守所條例》
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shù)怯?,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fā)還或者轉(zhuǎn)監(jiān)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fā)現(xiàn)犯罪證據(jù)和可疑物品,要當場制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會被刑事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fā)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fā)現(xiàn)有犯罪證據(jù)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享有哪些權利?
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2、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3、申請回避的權利。
4、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申請復議權。
5、對與本案無關問題的詢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6、核對筆錄的權利。
7、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8、參加庭審的權利。
9、辯護權。
10、反訴權。
11、申請取保候?qū)彽臋嗬?/p>
12、申請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權利。
13、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
14、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
15、申訴權。
16、獲得賠償?shù)臋嗬?/p>
涉嫌刑事犯罪才會被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手機也必須由看守所代為保管,看守所收押時會對犯罪嫌疑人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違禁物品的,可以依法沒收。如果手機不屬于涉案物品,辦案機關和看守所無權沒收,保管是暫時的,結案后會還給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