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時代發(fā)展,科技的進步,同時也出現(xiàn)了很多三教九流之輩,有打小孩、打老人的,居然還有毆打孕婦的。近日,李主任岳父喻某毆打婦女一案已經查明,系李主任岳父毆打孕婦致二級輕傷,目前喻某已經被警方控制,即將面臨刑事制裁。那么,喻某***會被判刑嗎?被打孕婦保險怎么賠?
2018年5月20日,成都高新區(qū)桂溪街道某小區(qū)發(fā)生一起因鄰里***引發(fā)的傷害案件。經我局依法偵查查明,未發(fā)現(xiàn)李某有毆打趙某(孕婦)的行為,致趙某受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的嫌疑人為喻某某(男,66歲,系李某岳父)。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喻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
很有可能會被判刑,輕傷二級已經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需要經過公檢法三個階段,建議盡快委托律師介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或者***。
1.如果胎兒保不住,構成輕傷屬刑事案件,依據(jù)《刑法》234條追究其刑事責任。
2.胎兒保住的話,應該構成治安案件,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2款規(guī)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同時,對其造成的人身損害可以由處理該案的公安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
3.無論刑事還是治安案件,均可通過調解解決,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guī)定,調解并履行調解協(xié)議的,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再處罰。
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攫B(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shù),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綜上所述,李主任岳父毆打孕婦觸犯了刑法,可能要被判刑,可以賠償各種費用,如果影響到胎兒,可能賠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