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單獨計稅還是并入綜合所得要分兩種情況,對工資高于年終獎的人單獨計稅更友好,對工資低于年終獎的人,綜合計稅更友好。
獎金單獨計稅還是并入綜合所得要分兩種情況,對工資高于年終獎的人單獨計稅更友好,對工資低于年終獎的人,綜合計稅更友好。
1、工資高于年終獎
A年工資應納稅所得額為15萬元,年終獎為3萬元。
如果綜合計稅,這3萬元適用20%的稅率(如圖1),繳納個稅為6000元,年終獎實得2.4萬元。
如果單獨計稅,這3萬元年終獎適用3%的稅率(圖2),繳納個稅為900元,年終獎實得2.91萬元。
那么我們可以看到,單獨計稅比綜合計稅多拿5100元。
2、年終獎高于工資
B稅前年薪為3萬元,年終獎27萬元。
如果單獨計稅,年終獎部分共應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
如果合并計稅,則只需繳納個稅43080元。
那么我們可以看到,綜合計稅比單獨計稅多拿10410元。